1851年,太平天国运动兴起,虽然最后以失败告终,但是也给了腐朽的清王朝以沉痛的打击,预示着清王朝的最终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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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间不同的运动与战争交替侵蚀着这个摇摇欲坠的王朝,许多人也曾尝试过革命与改良,也曾为这个王朝寻找新的出路。回首往事,晚清六十年的革命与改良似乎是在“治人”与“治法”之间摇摆,但是真正该走的路到底是什么呢?
团结出版社最新出版的《晚清六十年的革命与改良 : 1851—1912》一书,梳理了从金田起义到清朝灭亡60年间的历史脉络,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导向,对太平天国、同光中兴、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义和团运动等历史事件分别进行了深入分析与思考,从武器效仿到制度改良,从人才任用到思想革命的历史路径,层层递进地揭示出晚清革命与改良的历史得失。
本书是一部思想性较强、专业度较深、角度较为独特的历史作品,全书贯穿了“治人”和“治法”两种革命和改良模式的比较,对于晚清历史研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今天,小团为大家节选了本书后记《先治人,后治法》的部分精彩片段,让我们一起通过阅读,更好地理解“先治人,后治法”的深刻含义。
先治人 后治法
先治人,后治法
1851—1912
一部中国近代史,一言以蔽之:刚开始以为是武器不行,后来以为是制度不行,最后发现关键是人不行。
洋务运动失败了,戊戌变法、清末新政和辛亥革命都没能让国家走上富强的道路,最后还是通过一场底层革命,对统治精英群体来一次彻底的“大换血”,才真正解决了问题。
中法战争上半段和甲午战争的惨败证明,光有先进的武器并不能扭转国家的命运。不过,经过洋务运动以后,手持先进武器的清军能够在镇南关中击败列强的侵略军,能够在台湾成功抵抗法军的多次进攻,也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同样的制度下,跟敌军差不多的武器水平,主导战争的人不同,结果便是天壤之别。
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人”,不是指的某个单一的人,而是指的一个群体,一个有着密切利益关系或共同政治理想的群体。单一的人,在整个国家大的制度面前,是非常弱小的。一个人即使坐在皇帝的位置上,也很难扭转由制度和利益集团决定的国家发展大势。
2000多年前的战国时期,思想家荀子就总结了六个字:“有治人,无治法”,也就是有可以让国家治理好的人,没有能让国家治理好的法律制度。这句话已经解释了晚清始终无法走出积贫积弱困境的原因:统治集团的人不动,让这一批被证明是又贪又坏的人继续执政,仅仅寄希望于学习西方,引进西方的制度,就可以把中国治理好,让中国重拾上升势头,实现富国强兵,是绝不可能的,是彻头彻尾的幻想。
荀子这句话把“人”和“法”的关系用“有”和“无”对立起来,逻辑上不是很严谨。经过2000多年中国和世界的历史发展,我们可以把它再稍微做一下完善:
先治人,后治法。
这句话可以从四个方面去理解。
首先,在所有制度安排中,关于人的教育、锻炼、选拔、任用、淘汰的有关制度,是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制度好不好,主要看它的最终结果,而对最终结果影响最大的,就是它选择了什么样的人放在关键的职位上负责决策和执行。在没有战争的和平年代,应该尽可能地从像战争一样关系生死等重大个人利益考验的活动中对人才进行竞争性选拔。
其次,一个国家、地区或者较大规模的组织领导人,在其自由决策权的范围内,应该把主要的精力投入对人的教育、锻炼、选拔、任用、淘汰相关的工作中去。
再次,对统治集团以及统治集团代表人物的评价,要超越制度。一个掌握着生杀大权的人物,没有资格把个人的错误推卸到制度或文化头上。像慈禧、李鸿章这种代表一个统治集团的人,他们和他们代表的集团,可以影响制度的变化向,也可以决定制度执行的成效。把他们干的坏事、错事,推卸到制度上,是一定错误的;对他们个人的谴责和批判,主要不应归结到对制度的谴责和批判,而是对他们所代表的那个利益集团的谴责和批判。
最后,如果一个制度不能有效地选出优秀的人,那么它就应该被修改;如果改不动或者多次修改都不行甚至越改越坏,那就说明精英集团已经在根子上坏掉了,而不是制度错了。对一个政权而言,这就意味着它需要被其规则体系以外的力量消灭,换一批完全不按照其规则来上位的人掌握政权,其形式主要就是革命和外敌入侵的战争。把腐化无能的统治精英集团赶下台以后,新的掌权者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制度,可以采用新的制度也可以沿袭原有的制度,并不是说只有采用了全新的制度才叫革命成功,采用旧的制度就叫革命失败,就叫没有意义的循环。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来看待清末民初的历史,才会有一个正确清晰的思路。
研究学习这段历史,最具有误导性的思路是: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和制度是解决中国近代积贫积弱的关键。
这个思路是错误的,沿着这个思路来看中国近现代历史,一定会严重跑偏。
“先治人,后治法”才是解决中国近代积贫积弱问题的关键。